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狱内职业技术教育主导施教地位探析——服刑人
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服刑人员教育,是指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,对服刑人员实施的旨在转变其犯罪思想、行为恶习,教授其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各项活动的总称。[1]《监狱法》第4条规定:“根据改造服

服刑人员教育,是指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,对服刑人员实施的旨在转变其犯罪思想、行为恶习,教授其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各项活动的总称。[1]《监狱法》第4条规定:“根据改造服刑人员的需要,组织服刑人员从事生产劳动,对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、文化教育、技术教育。”鉴此,为了准确把握服刑人员的改造需求,了解服刑人员的内心愿望,调动服刑人员的主观能动性,笔者对300名服刑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。发放问卷300份,回收有效调查问卷295份,回收有效率为98.3%。调研活动受到服刑人员的广泛欢迎,大多数服刑人员能够认真填写,真诚表达自己的想法。本文结合调查结果,着力寻找更好的教育路径,以期引起读者的共鸣。 一、当前服刑人员教育的现状分析 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,目前我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尚处在发展阶段,教育工作仍存在诸多弊端。具体表现如下: (一)重硬件,轻效率 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多流于计划、报表、硬件设备的添加购置等形式上,而教育的内容繁杂多样,脱离实际,结果达不到使服刑人员拥有一技之长、立足社会、服务社会、成为守法公民的最终效果。一些监狱在硬件设施的购买上追求现代,在教学场所的建设上重点投入,在学习环境的美化上不遗余力。但是这些设备的使用率却不是很高,大多成为一种应对检查、达到指标的摆设。教育工作按纸面的条文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来开展,尽管科目的设置显得非常丰富,设施装备也非常先进,但是教育改造工作总体上是在疲于搞计划、拉进度、交报表等,真正检验服刑人员教育效果的机制却没有建立。 (二)重人文,轻技术 监狱在对服刑人员教育的内容设置上,以传授中华传统伦理道德和学习法律知识为重点,轻视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。在教育中,为了矫正服刑人员有悖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、思维方式、道德品质、审美取向等,往往通过教授人文知识方法,把中国传统文化中“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”的思想以寓言故事、名言警句的形式讲解给他们,使他们明白做人的道理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有人生观和价值观。如请大学老师来讲解法律、法规;组织学习《三字经》、《弟子规》、《论语》等经典名著;组织观看《百家讲坛》、《今日说法》等电视节目;组织学习各种讲座;开展主题知识竞赛等活动。无论是教学方式还是教学资料都层出不穷,以至占去了服刑人员绝大多数的学习时间,而技能学习的时间则少之又少。诚然,伦理道德的教育不可或缺,但是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是非常慢长的过程,人文教育不能帮助解决谋生的问题,服刑人员更希望学习实用的知识。见图: (三)“大而全”、“大而空” 监狱除了开展常规的思想教育、文化教育、技术教育外,还增加了普法教育、伦理道德教育、时势政治教育、心理矫正、兴趣教育等科目,可谓种类齐全,内容丰富。笔者认为,我们不能用社会常态的普通教育的思维去理解他们,也不能按照社会精英教育的思维去思考他们,因为服刑人员的教育不是精英教育,也不是素质教育,而是一种补偿教育。[2]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,他们在思想、心理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,如消极的思想意识、主观恶性,错误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不良的个性等。监狱希望尽可能的从各方面对服刑人员开展教育工作,力争全方位的对其进行矫正。其初衷虽好,但监狱自身条件有限,加之服刑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,所以很难收到预期效果。据调查统计,72%的服刑人员的学历是初中以下,只有8%的服刑人员是高中以上,而受到过大专以上教育的只有1.6%。这说明,服刑人员文化基础低,对他们的要求也要因人而异。 (四)无视主体愿望,脱离实际需求 教育的过程是教育者与学习者二者有机结合的过程。只有充分发挥二者的主观能动性,才能取得最大的教育效果。[3]但是,在现实的教育过程中,往往以监狱为主体,无视服刑人员的主观需求,他们只能被动的接受,没有选择的权利。服刑人员成长环境不同,社会经历不同,所要选择的职业也不同,如果忽视了他们的主体愿望,那么在实际的学习中将很难调动服刑人员的积极性。 笔者认为,要让服刑人员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社会经验选择专业方向,细分教育内容,力争在服刑期间,一心一意的学习一门专业,为应对将来社会竞争做好准备。在“5+1+1”改造模式下,服刑人员每周的学习时间并不多,这种“大而全”、“一刀切”式的教育体系,实际效果并不明显。 二、确立职业技术教育主导地位的必要性 人文科学知识浩如烟海,服刑人员自身素质有限,很难达到博学的效果;而技能教育立竿见影,社会需求大,能够为广大服刑人员接受。 (一)有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 1.从犯罪原因上说,失业是服刑人员的主要诱因。犯罪学家认为,失业与犯罪之间存在重大联系。职业是个体联结社会的纽带,是社会人赖以立足的基础。职业可以帮助人们产生获得认同的社会心理。没有职业会引发个体的生存危机,缺乏安全感。缺乏劳动技能,将导致个体因缺少谋生手段而失业,容易因为生存危机而胡作非为,进而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。[4]如图所示: 生活所迫是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。因此,通过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其正确的劳动态度,掌握一种熟练的职业技能,提高其回归社会后的生存能力,使其体验到通过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和家人的快乐,这有利于帮助服刑人员适应社会、立足社会、过自食其力的生活。 2.长期关押,与社会脱节,缺乏生存技能,社会就业形势严峻,社会企业存在偏见等,是服刑人员难就业的主要原因。因此,能否从根本上提高服刑人员的生存能力,较好地找到其生活出路,是我们监狱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。 从表中,既看到了服刑人员对自己未来前途命运的担忧,也看出了服刑人员渴望学习技术文化知识,日后能养家糊口,争取家人与社会原谅的迫切心情。这既关系到服刑人员本人的切身利益,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。 (二)有利于服刑人员选择发展方向 服刑人员有不同的社会经历,有不同的职业基础和兴趣爱好,出狱后也必然会从事比较善长的职业,选择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。由于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,与社会脱离太久,出狱后原有的职业特长也会慢慢消失,他们内心强烈渴望能够在监狱教育中选择喜欢的专业进行弥补。 虽然监狱没有条件开设全部专业课程,但是至少我们可以选择几个热门的专业,以满足大多数服刑人员的要求。 (三)有利于服刑人员习得一技之长 俗话说“十年磨一剑”,掌握一技之长,如果没有集中的时间和较好的环境提供保证的话是很难实现的。从这个角度讲,服刑人员被判刑后,政府给了他们一个相对集中的学习时间,使其有机会重新规划人生,选择发展方向,学习一技之长。监狱应当牢牢抓住服刑人员整个人生教育过程的改造阶段,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,为服刑人员架起一座新生回归的桥梁,授给他们一块安身立命的“敲门砖”。根据刑期长短可以选择一至两门专业,几年下来,熟能生巧,使其成为这一专业的行家里手,增强其日后回归社会的竞争能力。在当前社会就业形势愈加严峻的现实面前,加强服刑人员技能教育,帮助他们掌握职业技能,将增强其回归社会的竞争能力、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。 三、监狱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建设路径 《监狱法》第64条规定:“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服刑人员释放后就业的需要,对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教育,经考核合格的,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。”因此,我们应该把握机遇,发挥自身优势,把技术教育确立为教育改造的主导内容。 (一)走专业化技术教育之路 人才市场信息反馈,专业性强的人才较受欢迎,正所谓“术业有专攻”。在监狱教育中,也应该效仿社会职校的办学模式,走专业化教育之道路。 1.服刑人员入监时,根据其兴趣爱好和社会基础选择其学习方向。方向一旦选定,学制至少3年,刑期不到3年的以刑期为算。监狱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生产特点,开设几个代表性专业课程。利用农场、车间、果园等资源开设农作物种植、畜牧业养殖、果树栽植、服装制作等专业。罪犯从基础学习,逐步深入。监狱制定严格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步骤,将学习成绩与改造成绩挂钩。 2.以实践为主,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。在专业设置上要与市场需求和监狱生产项目挂钩。监狱生产本身就是一个实践操作过程,是设备使用与技术应用的过程。对于监狱没有生产项目的专业,则要大量购买基础性的实践器材,增加实践课的比重,增强服刑人员动手操作的能力。如建设一个计算机机房,让服刑人员在机房内上课。 3.专业学习要向深层次发展。要勇于引领服刑人员向深层次方面学习,随着他们技术的进步,可以向更高阶段发展,力争使其成为这一行业的高水平人才。如服装专业,不但学习服装缝制,还可以深化学习设计、管理等知识。 4.思想教育与技术教育相结合。思想文化教育是其他教育活动的先导,要贯穿在技术教育的全过程。这对帮助他们建立适应社会生活需要的理想信念、价值体系、行为规则等意识具有重要意义,对培训他们的交流能力、理解能力、识别能力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为此,要坚持思想文化教育与技能教育相结合,通过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优势,使服刑人员在提高法律、道德意识的基础上进而提高依靠劳动致富的自觉性,使他们树立起以技能求生存、求发展的正确的价值观。 (二)与社会技校合作办学 与社会技校挂钩,借鉴技校的模式,走社会化办学之路,促进资源共享,优势互补,将有利于监狱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。 1.可以解决师资紧缺问题。社会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大多是专家型人才,有着高超的技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,这些都是监狱所缺少的。此外,他们在社会上接触了大量的企业信息和市场信息,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,了解本专业及相应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,教学内容更贴近社会工作实际。通过与技校合作办学,监狱能增强与企业、市场的联系和交流,反馈到服刑人员的教学环节中去,增强监狱人才培养的针对性,使服刑人员在监狱里也能逐渐提高了解社会、适应社会的能力,从而有助于他们刑释后的就业。 2.学校和监狱双方优势互补。监狱和学校各自拥有吸引对方的优势,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。近年来,职业技术学校存在着生源不足的问题,影响了学校的发展。监狱中的服刑人员是一种特殊生源,它基数大、相对集中、求知心切等优点是吸引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的优势。监狱也有自己的管理优势,不占用学校的校舍及其他教学场所,办学成本较低。因而,职业技术学校师资力量强大、教育设备齐全、教学经验丰富等优势对监狱教育是一个重要的补充。 3.有利于服刑人员获得资格证书。职业技术学校有一套完整的考试机制,在他们的帮助下,服刑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一定会大比例提升。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、任职、开业的资格凭证,是用人单位招聘、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和有效证件,是一种通行的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。[5]它能为广大服刑人员开辟了一条广阔的成才之路,促进服刑人员自觉提高自身素质,增强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,使他们实现稳定和高质量的就业。 (三)与社会企业合作,实施就业援助 不容回避,社会企业对刑释人员依然存在着偏见。同等能力下,刑释人员很难受到公平待遇。所以我们有必要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援助。当问到服刑人员,“你喜欢的就业援助形式是什么”时,45%的人选择“政府推荐”;24%选择“专场招聘会”;22%选择“再就业信息讲座”。因而,监狱在工作中,和当地企业建立合作关系,一方面有助于扩大监狱生产经营,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社会企业定向培养人才,帮助他们解决“技工荒”的问题。 1.监狱和劳务市场建立就业信息直通管道。与劳动力市场资源信息即时沟通,根据用工需求,推荐人才,双方双向选择。 2.监狱定期招集社会企业在狱内招开就业专场招聘会。服刑人员可以拿着自己考取的证书,前去应聘。如有意向,双方自愿签订劳务合同,刑释后到企业报到。 3.积极做好刑释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。由于在监狱生活太久,刑释人员对回归社会有自卑、胆怯心理。这就要求我们做好心理教育工作,增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信心。

文章来源:《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ahwszyjsxyxb.cn/qikandaodu/2020/1023/523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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